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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4-02-11 22:02:39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精选21篇)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精选21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李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XXX事务所律师,

电话:xx。

被申请人:张XX,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xx)深中法民五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业经深圳市x区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深x法民三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一、解除李XX与张XX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二、张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XX返还定金人民币元;

三、张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XX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未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元,由张XX负担。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x月x日作出深中法字民五终第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

住址:县xx乡x村村x村屯xx号。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大厦xx楼。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xx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xx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xxx年x月x日起暂算至xx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x月xx日经南宁市xx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张XX,男,汉族,

住址:xx栋x单元xxxx号。

被申请人:魏XX,男,汉族,

住址:XX街xxxx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遵照执行,(法律文书)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借款15500元;

2、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从20xx年3月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3、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诉讼费用94元;

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xx年2月11日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且也超过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判决,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汉,xx出生,住南xx

被申请人:xx,汉,xx出生,住xxx

职业:xx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庆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申请人xx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xxx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4xx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承担。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_,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中专,个体经营户,

住址:________________号。

身份证: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岁,本科,____中学教师,

住____。

身份证:__ ……此处隐藏3464个字……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

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XX)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________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8

申请人:xxx,男,汉族,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即(A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1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直至实际支付之日;B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2元)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X与被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没有按规定履行,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9

申请人:李x朝,男,19XX年2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山西省运城市xx区安xx号居民。

被申请人:运城市xx区处xx村第x居民组。

住址:xx区xx办事处xx村。

负责人:王x,系该组组长。

电话: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29800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73元整。

申请依据: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于20xx年10月15日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均未上诉。(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0

申请人: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此致

XXXX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1

申请人:,女,汉族,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台县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涉嫌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女,汉族,现住四川省。

xx年xx月1号午后,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就用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发泄之后离开。但是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xx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和申请人所在的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犯罪行为。然后责令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将耳环交给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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